室內低於26度C 北市府不及格 零開罰 2012.05.23

室內低於26度C 北市府不及格 零開罰 2012.05.23

br br 北市府前年訂定自治條例,規範營業辦公場所,包括各大百貨公司、賣場、旅館和商業辦公室等,室內溫度不得低於26°C,違反可處以一萬元到三萬元罰鍰,但北市議員昨天召開記者會,大罵市府作秀,因為一年多來,包括台北101、福華飯店等都有不合格紀錄,北市府卻從沒開出過罰單。


User: TomoNews 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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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loaded: 2015-04-30

Duration: 01:57